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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上市,均要求企业披露财务报表。每一个证交所的上市规则中对企业披露财务报表有不同的规定,但总体说来,只要是公募发行,企业在申请上市时就必须提供两年或三年甚至五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偏制的会计师报表,两年的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按照香港会计公会制定的《标准会计实施说明》。此外,国内企业在进行筹备海外上市时,必须向监管机构提交经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照中国的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
为完成上述复杂的过程,企业必须与所聘请的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一起配合工作,同时还应该尽早聘请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未来的财务总监,其职责是证交所的提问,监督审查企业的年度、季度及半年的财务报告,内控部程序并进行财务申报工作。
中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
于199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国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在会计操作技术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存在着六大差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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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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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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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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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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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选择、有限制地使用稳健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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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强调稳健性(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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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核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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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核算:以实际、成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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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核算: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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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样坏帐准备:提取应收帐款余额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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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理方式多样:用应收帐余额比例法、帐额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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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计样: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来加速折旧,折旧年限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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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旧方式很多,则折旧年限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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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开办费和租赁固定资产的改良成本作为递延资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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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作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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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分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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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在税后利润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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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金在税前利润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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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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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公益金及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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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包括实缴资本、资本盈余、留存收益及接受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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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外币折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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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以后以外汇调剂中心的外汇调剂价作为外币折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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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币为单位的交易,应以交易当日的汇率折算成记帐本位币,结算时,外币项目以结算日的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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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报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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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求编制财务状况复核表、不硬性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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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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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润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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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留存收益表(statement
of return ear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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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规则,企业上报的所有会计师报告,必须由具备专业会计师条例所定可获得委任为公司核数师合格的专业会计师行编制。国内的会计报表由获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行编制。
会计师在审计前,会要求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帐目进行调整,并在此过程中提供指导。通常情况下,调整将包括以下各项:
一、
编制基准的调整
向证交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应该是以假设企业重组已经完成的基准来编制。
二、
存货方面。
1、若市价低于是成本,调低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并在计交所得税时多次调整。
2、市价低于是成本价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栏目内注明。
三、
坏帐准备方面
若企业自行确定的坏帐准备方法及提取比例与国家统一规定不一致,则须在交所得税时多次调整,并在财务说明书中加以解释。
四、
长期投资方面
1、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占其资本总额的20%—50%之间,并对其产生重大影响时均应采用权益法记帐。
2、证券投资,若其市价持续低于面值,并预期短时间内难以回升,可以按预计发生的损失计提亏损准备。
3、将按会计帐面利润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同时将按帐面利润计算出来的应交所得税与按计税利润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项目来处理。
4、如果公司出现帐面利润与计税利润差异,若此差异在以后期间不能抵转的,应采用应付税款法处理,若可以抵转的,应采用递延所得税法处理;若差异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至少三年)准备由相反的差异抵转时,也可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处理。
六、外币业务方面
1、若企业的外币业务较大,且大部分期末余款按以前的包汇牌价折算,则在帐目调整中,会较大影响企业的盈利。
2、年度终结到会计报表报出期间,若国家外汇牌价有较大变化,应对上年外币帐户余额按变动后的折合率进行折算,若是汇兑收益(或汇兑损失在5%以下)则不必调整,否则应对上年会计报表加以调整,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七、长期合同工程方面
长期合同工程跨越两个或更多的会计年度,其在本会计期间的医嘱上益,可采用完成百分比法或完成合同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完成百分比法只有在合同的财务成果能够可靠预计时才能使用。对长期合同工程如果预计可能发生亏损,允许计提亏损准备,但在计交所得税时要调整帐面利润。
八、非常事项方面
非常事项指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以外的事项,所导致的收益或损失,应列入营业外收支,并在损益表中单独列项反映。
九、或有事项方面
对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的或有事项,不在报表中列为收益,可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加以说明;对可能导致损失的或有事项,应合理估计或有损失,在报表中列作损失。
十、股东权益方面
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应说明留存的收益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及未分配利润各部分的增减变动情况。
十一、对子公司会计报表方面
若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各子公司应采用与母公司相同的会计政策。
十二、对非生产性生产进行剥离
1、中国的国营企业,非生产性资产约占总资产的10%左右。民营企业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
2、
剥离非生产性资产的方式:应对非生产性资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
我们建议,这部分内容应与第四步结合起来阅读。
十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建帐依据和对重组期间的继续经营的会计处理。
1、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日截止日应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
2、评估基准日至公司设立日,期间可能需二、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公司在继续经营,这期间的利润,通常给予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股价。
十四、调帐的原则
1、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存在的差异,必须假设,企业3年前已是遵守此会计准则。并不调整帐面的盈亏,更不可能真正重新分配利润,只是调整利润表,这叫调表不调帐。
1、
调整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美国上市导致的会计问题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在美国公开发行证券,应该按《1933年证券法》要求注册登记,如果证券在股票交易所或自动交易系统(NADAQ)挂牌上市,则还必须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注册登记。其中财务资料必须符合美国公认财务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与其差异相较于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更为明显。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尚称FASB)定期颁布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概念公告、对会计概念体系进行调整和修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区别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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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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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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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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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值出现较严重的通货膨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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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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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使用通货膨胀会计(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增加;负债与净资产之比降低,利润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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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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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年、季和月起始日期采用日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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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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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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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彻底,坏帐准确允许使用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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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费用是否与收入配比的基础是原因是否与结果相联系,费用是否可以立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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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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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年的净收益和每股收益的基础上预测下年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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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招股书不允许出现下一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以免误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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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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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备抵法和直接冲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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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采用留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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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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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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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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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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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仅有土地使用权,列在无形资产项下在受益期平均摊销,未摊销的余款在会计报表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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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项目单列,无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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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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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递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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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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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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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于是10年的经营期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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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长于是40年的任意期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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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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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无明确规定两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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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外投资总额低于资本总额的20%且无重大影响时采用成本法,高于20%低于50%,或有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投资超过50%以上,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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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证券投资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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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重估减值被认为是永久性减值,应作为投资损失,减少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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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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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成本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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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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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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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与发展费用作为资本
2、固定资产的非日常修理费用作为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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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与发展费用作为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的非日常修理费用作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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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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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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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资本公积称之为“附加缴入资本”(add
itunal paid-in capital)或超面值或设定价值缴入资本(capital
in excess of par or stated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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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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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收入区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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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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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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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明细表、附表及会计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状况明细表与现金流量表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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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股东权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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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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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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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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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信息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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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非经常性项目的影响,但对所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经营不加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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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本财务报表注释,说明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财务报表中未注明的信息。根据要求提供的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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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架具有吸引力的财务指标
要使投资者对企业感兴趣,必须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使之具有吸引力。
一、
财务指标应具有成长性、发展性。
1、生存性指标应具有成长性、发展性。
2、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
3、持续发展性指标:新产品研究、开发投资额。
4、经营管理指标: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率。
二、
对财务指标的成长性进行控制。
1、不同行业,国家的企业在制定成长性控制指标时有不同的标准。
2、必须保持企业的经营业绩持续较高增长。
3、控制企业增长速度,避免给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压力。
三、
争取会计师报告无保留意见申明
招股说明书需公司会计人员参与的部分
招股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除会计师报告,盈利预测、物业估值报告外,还需要公司会计人员参与以下部分:
(一)债务声明:
(1)申请人需在招股书内详细列明其债务声明;(2)有关债务之抵押、担保及解除;(3)任何重大的负债及资本担保。
(二)经调整后的备考资产净值
申请公司需根据会计师报告中“经审核合并有形资产净值”,作出适当调整而编制“经调整有形资产净值表”。有关调整主要包括:
(1)由最近期结算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发生未经审核除税后合并盈利;(2)重估物业权益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3)发行新股估计所得款项在扣除多项开支后的净额;(4)其他资产之重大变动。
此外,申请公司还需披露经调整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数字及其计算基准。
(三)营业记录
申请人需在此部分中简述其于最近的两个财政年度及由最近结算日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期间的营业记录。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各主要产品、服务营业额、销售成本和毛利;(2)其他收入;(3)分销成本;(4)行政开支;(5)财务费用;(6)应占联营公司的盈利;(7)纯利;(8)股息;(9)税项;(10)每股盈利。
申请公司需提供以上各项在营业记录期间的变动(实际金额及百分比)及其原因。
(四)盈利及流动资金预测
(1)为增加市值及筹取更多资金,大部分申请公司的会计人员都会编制溢利预测。申报会计师则需审阅申请公司在此预测中的计算、假设及基准,并将其报告刊载于是招股书中。
(2)申请公司的董事需在招股书中列明他们认为申请公司在上市后可预见时间内(一般指一年内)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一般来说,申请公司的会计人员需编制营运资金预测,并由申报会计师审阅其计算、假设及基准。为此,申报会计师需发出告慰函。
(五)招股书概要
在此部分中,申请人一般需把预测盈利、预测股息及每股股息、市值、预测每股盈利及预期市盈率(两者皆以加权平均及备考全面摊簿计算)各数字及其计算基准列出。
(六)其他部分
除上述所列出之项目外,一般招股书内均会详尽描述申请公司的业务发展。会计人士须特别留意此部分的有关会计数据。
其中,主要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营业记录期间以地区划分的营业额及其百分比;(2)营业记录期间最大及五名最大客户在总营业额中的百分比;(3)营业记录期间最大及五名最大供应商在总购货额中的百分比;(4)申请人对各种货币的汇兑风险。(5)关连交易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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